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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成吉思汗(二)(1 / 1)

奋哥听到鬼才探听到的情况,默默的作起了动漫。朝阳成了他的知己,两个人合力去创作。构思一款动漫电影:“和成吉思汗一起去征服世界!”

第一场景:他们走进成吉思汗陵园。

陵园占地面积约55000多平方米,主体建筑由三座蒙古式的大殿和与之相连的廊房组成,建筑雄伟,具有浓厚的蒙古民族风格。建筑分正殿、寝宫、东殿、西殿、东廊、西廊6个部分。

成吉思汗陵的主体是由三个蒙古包式的宫殿一字排开构成。三个殿之间有走廊连接,在三个蒙古包式宫殿的圆顶上。金黄色的琉璃瓦在灿烂的阳光照射下,熠熠闪光。圆顶上部有用蓝色琉璃瓦砌成的云头花,即是蒙古民族所崇尚的颜色和图案。

中间正殿高达26米,平面呈八角形,重檐蒙古包式穹庐顶,上覆黄色琉璃瓦,房檐则为蓝色琉璃瓦;东西两殿为不等边八角形单檐蒙古包式穹庐顶,亦覆以黄色琉璃瓦,高23米,整个陵园的造型,犹如展翅欲飞的雄鹰,极显蒙古民族独特的艺术风格。

正殿正中摆放成吉思汗的雕像,高5米,身着盔甲战袍,腰佩宝剑,相貌英武,端坐在大殿中央。塑像背后的弧形背景是“四大汗国”疆图,标示着700多年前成吉思汗统率大军南进中原,西进中亚和欧洲的显赫战绩。后殿为寝宫,安放四个黄缎罩着的灵包,包内分别供奉成吉思汗和他的三位夫人的灵枢,灵包的前面摆着一个大供台,台上放置着香炉和酥油灯。这里还摆放成吉思汗生前用过的马鞍等珍贵文物。

在成吉思汗陵东南角,有金顶大帐、侧殿、选汗高台、草原市场、文物陈列馆、射击场、赛马场、摔跤场等设施。金顶大帐高13米,直径18米,是一座蒙古包式的行宫,再观1206年成吉思汗登基时的情景。殿内有成吉思汗宝座和画像,殿外有8辆战车,车轮高2米,可供游人瞻仰观赏。选汗高台高8米,是历史上牧民推选可汗时的仿古建筑。

两个人在通连东西两个侧殿的走廊里,看着绘有成吉思汗一生重大事件的壁画。正在入神的看着,成吉思汗突然从画中走了下来,来到他俩跟前,对奋哥和朝阳说:“孩子们!跟随我一起去征服世界。”

第二场景:蒙古人是来自中亚大草原的游牧民族。他们是凶猛的战士,打败牧地上的每一个敌人,并侵袭在东方和南方已开发的文明。从十三世纪开始,蒙古的部落在统一之后,即展开对外征战。沿着他们在千年以前的祖先—匈奴人的蹄印,蒙古人开拓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帝国。由于所到之处均造成大量的死亡和破坏,因此被视为“魔鬼的骑兵”。

为了成为魔头,成吉思汗首先创立万人的私人卫队。这个部队是从周边的部落所征募而来,能够承蒙青睐是是至高无上的荣耀。这个部队在早期阶段,是一种还算可以让人觉得光荣的征募方式。但后来就发展成大家族模式,并成为这个扩展中的帝国的统治阶级来源。他们主要是以使用弯弓的轻骑弓兵(无装甲)来作战。这种武器虽然轻便,却具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射程和穿透力。他们使用中国人和中东人来担任攻城工程师。步兵、驻军和重骑兵(穿戴装甲)等使用长矛的军队,则由被征服的人民充任。

蒙古的军队是根据十进制的体系,即由十人、百人、千人、万人的部队所组织而成。各个部队的人数非常接近,可能是方便应付人员伤亡和损耗。万人部队是最大的作战单位,就像现代的「师」,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作持续的战斗。个别的士兵大多归属于千人部队,成为这个部队的一份子,相当于现代的「团」。蒙古部落最早是以每一千个蒙古人为一个队伍,来编列他们的部队。被征服的人民,包括鞑靼人和摩鞨人会被拆散分派到其它的部队之中,令其无法组织动员,不致对统治家族构成威胁。

他们依靠火力、快速调动的能力处于优势。相较之下,他们所面对的敌手的移动速度则非常缓慢和谨慎,但蒙古人善于寻找机会去分散敌军的力量,然后集中自己的力量,以快速的射击把敌人各个击破。他们会试图环绕或包围敌军,来制造局部优势。如此一来,马上的敌人会受伤,而坠马的骑兵则更容易受到伤害。

尽管轻骑兵并不能对抗重骑兵的攻击,所以他们会假装败逃来吸引敌军骑兵的穷追猛打,藉此消耗他们的体力,以降低其攻击实力;这时,原本走避的蒙古轻骑会突然折回反身成为攻击者。蒙古军队精于设下埋伏和突袭。蒙古军的将领也最善长于应用侦察兵,并且在身处劣势的情况下,协调武力的调动以夹击敌军。

而且经常使用恐怖手段遂其目的。倘若侵略者在攻陷一个城市后下令屠城,不留活口,下一个被进攻的城市便很容易放弃扺抗、不战而降。最能证明这种手段效力的就是蒙古军队,其所到之处,往往是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投降。

最后,蒙古人居住在今天蒙古贝加尔湖的南面平原。在顶盛时期,他们的帝国东起自韩国并跨越亚洲边界,直侵俄罗斯在欧洲的土地,远至波罗的海沿岸一带。他们zhan有大部份的小亚细亚、今天的伊拉克、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西藏、部份的印度与缅甸、整个中国与部份的越南。奋哥和朝阳还见到了追随成吉思汗足迹的几个名将:

窝阔台:铁木真之子,大蒙古国第二代大汗。拖雷:铁木真之子,蒙古帝国大将。蒙哥:蒙古帝国第四代大汗忽必烈:拖雷之子,元朝建立者,庙号元世祖。拔都:蒙古帝国大将,曾远征至奥地利等地。旭烈兀:蒙古帝国大将,曾远征至叙利亚等地。

窝阔台1227年完成中国北部的征服,继续向欧洲推进。他在1240年攻毁基辅并向匈牙利进攻。窝阔台在1241年死于征途中,迫使大军立即折回以解决继承的问题。当蒙古的统治者把军事焦点集中在中东和中国时,欧洲地区得以稍事喘息。蒙古人在极其严厉的军法约束之下作战并共享战利品。在战争中遗弃战友会被判处死刑。这种严格的纪律,加上英明的领导和有效组织,让蒙古人的武力,从骑兵群提升为一支真正的军队。

忽必烈是成吉思汗的另一个孙子,他在1279年完全占领中国,并建立元朝。曾经在1274年和1281年两度企图入侵日本,却被季风吹翻舰队,导致重大的损失。1294年,忽必烈死于中国,蒙古的政权自此在亚洲和其他地区衰落。1368年,建立于的中国的元朝被明朝推翻。

在1370年代,一个具有突厥和蒙古血统的战士,宣称他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并争取在中亚地区的蒙古领导权,企图恢复蒙古帝国。欧洲人称之为帖木儿,亚洲人称之为毁灭王子,凭藉十万名以骑兵为主的大军,横扫俄罗斯与波斯,以回教徒为主要攻击目标。1398年,他洗掠德里,随后并转往西方,在叙利亚打败埃及的阿拉伯奴隶兵。1402年,他在今天的安卡拉附近打败大批的奥斯曼帝国土耳其军队,但随即折返。1405年,他发动军队入侵中国,却在同年死于征途之中。他喜欢掠夺财富和发动大规模的屠杀,但在位期间却没有考虑过设置一个稳定的政府,因此,在他死后,由儿子们所继承瓜分的广大国土便很快地四分五裂。它的每一个作战中的士兵最多可分配到五匹马,以供经常换骑以保持快速的调动。在二十世纪的机动部队出现以前,这世上并没有一支军队能在移动的速度上超越蒙古的骑兵。

奋哥和朝阳一阵跟着这个军团,一阵又跟着另一个军团,扛着苏勒定象魔鬼战神一样,攻城掠地,踏遍千山万水。苏勒定即为大旗上的铁矛头,成吉思汗南征北战中,用它指挥过千军万马,传说成吉思汗死后,其灵魂便附在其上,因此在蒙古人民的心目中,苏勒定是十分神圣的。

有一天,他俩来到一处陵墓,好像面熟,又看到象征着九员大将的九面旗帜和“苏勒定”竟然被一个陵墓的西殿供奉着,他俩就一下子又穿越回到现在,成了游客。他俩走到正殿看东西廊中的大型壁画。主要描绘了成吉思汗出生、遇难、西征、东征、统一蒙古各部等重大事件。俩人唏嘘不止。

灰鸽和约翰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处草原山麓古洞,又发现附近有一座建在四角形基座上的13到15世纪的灵庙遗址。在灵庙的下方是一座几乎已成废墟的石头平台,在石头平台的下方藏有许多坑洞,里面埋葬着许多战马的骨灰和遗骨。从战马遗骸的数目之众来看,这座陵墓的主人显然地位非同寻常。在25米方形的基坛上还发现了作为灵庙遗存的基石和柱穴,因为没有发现瓦和砖,所以推测土面所建应该是帐篷。约翰兴奋的说:“可能打开成吉思汗陵墓之谜的“钥匙”——成吉思汗的灵庙。”我们俩作好了标记,回来与大家一起会合。

大家听后异常兴奋,奋哥安排准备绳索和攀爬工具。由于他是学院的攀岩队长,自然也就成了古洞探险队长了。第二天一早,探险队就出发了。

段信将这个信息发给了两个密探,结果密探提前一步进了古洞。

探险队下到了洞里,借着手电光亮搜寻,发现有石头平台应该是陵墓的原始地基。还发现从上面看为“凸”形的、高约40厘米的石壁,上面有烧火的痕迹。基坛的周围发现了埋灰和马骨的坑,认为这是为祭祀成吉思汗而烧马等“烧饭”仪式的证据,这与中国史书的记载一致。另外,在它的南侧,出土了刻有作为皇帝象征的龙的纹样的香炉,这则与14世纪波斯历史书的记载相一致。在墙壁上,好似阿尔寨山的第28号石窟,有一幅壁画与成吉思汗的安葬关系密切。

奋哥说:“由于地震等地质变动缘故,陵墓塌陷,形成洞穴,这地可能就是苏勒定霍洛。有史书记载:“大汗出征突薨,因大汗议举天葬。”“丞相奉汗衣冠宝剑,董沐置七宝箱内(即银棺)内,使神驼载运拟葬。行大漠四十七日……,又行至平漠洼地,驼立不行,臣民牵挽亦不动。群相默祷,宝剑突飞去,衣冠放异彩。臣民以主喜悦,为营葬于洼地高原(即令伊金霍洛),设戍守护……四出觅宝剑,至百里外草地上寻获,就其地为置宝库四时享祭。”

朝阳说:“蒙古贵族的密葬习俗。传说,成吉思汗下葬时,为保密起见,曾经以上万匹战马在下葬处踏实土地,并以一棵独立的树作为墓碑。为了便于日后能够找到墓地,在成吉思汗的下葬处,当着一峰母骆驼的面,杀死其亲生的一峰小骆驼,将鲜血洒于墓地之上。等到第二年春天绿草发芽后,墓地已经与其他地方无任何异样。在这种情况下,后人在祭祀成吉思汗时,便牵着那峰母骆驼前往。母骆驼来到墓地后便会因想起被杀的小骆驼而哀鸣不已。祭祀者便在母骆驼哀鸣处进行隆重的祭奠。可是,等到那峰母骆驼死后,就再也没人能够找到成吉思汗的墓葬了。”

正说着:约翰古洞叉口发现几具骷髅古尸,纯子吓得不得了。大家惊吓过后,开始研究起来。

约翰说::“体质人类学界通常将人类分成黑种人、黄种人、白种人和褐种人。白种人又称之为高加索人种,主要分布于欧洲;黄种人又称之为蒙古人种,主要分布于东亚。二十世纪末生物学家发现尼安德特人不是现代欧洲人的祖先,同理也不难否认北京猿人是现代东亚人的祖先。

朝阳说:“大约四千年前,也就是夏朝建立之际,印欧人就开始陆续进入东亚。蒲立本通过对汉语和印欧语的比较研究之后指出印欧人进入中国绝不晚于他们进入印度,月支、乌孙、吐火罗均是印欧人。余太山遥相呼应认为大夏、有虞氏、允姓之戎、犬方、鬼方、方、匈奴属于印欧人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其实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开宗明义:“匈奴其先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王国维认为鬼方、昆夷、猃狁、匈奴一脉相承。胡厚宣认为土方是夏族。徐仲舒等亦早就指出过西域之大夏与中原之大夏同族,月支前身为有虞氏;王静如亦论证了大夏即吐火罗。”

奋哥说:民族和人种是两个概念。我们不能庞统地说夏、月支、吐火罗、鬼方、土方、方、猃狁、匈奴等是一回事,都属于印欧人。其实他们都和印欧人有些瓜葛,其中部分甚至大部分属于印欧人十分可能。有如下证据表明公元前有不少印欧人进入过东亚。你们注意到他的头骨中有高加索人种类型。1976年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墓出土—青铜戟上的人头像具有明显的白种人特征。1980年陕西扶风西周宫殿遗址出土蚌雕人头像,高鼻深目,其中一个头顶上刻有一个“十”字。尹盛平认为这人头像“其种族当是塞种”,而斯维至认为与严允有关。奋哥说:“蒙古国诺颜乌拉匈奴墓葬出土的匈奴人像刺绣画,蓝眼多须,亦可佐证。陕西长安沣西客省庄发现了一座特殊的墓可能是属于匈奴使臣,两件透雕铜饰中的人物高鼻、长发、穿绑腿裤,显然是游牧风格。此外霍去病墓前马踏匈奴雕塑中的匈奴多须,亦具西域胡人特征。以上证据可以证明匈奴、月支、乌孙、大夏与高加索人种有关,但不足以证明他们全部都是印欧人。事实上他们均是印欧人种与蒙古人种混合的产物。这就可以解释西方古代文献中的匈奴具有蒙古人种特征。

朝阳说:“成吉思汗有不少后裔是突厥人。《突厥世系》的作者阿布齐.哈齐就是成吉思汗长子赤术汗第五子昔班汗的后裔,从父系和母系都可清楚地追溯到成吉思汗。他们对成吉思汗以前的家族史亦有清晰的记忆。蒙古多次西征在中亚乃至西亚、欧洲均留下了后裔,而大多数皈依了***。因此突厥人追认成吉思汗为先祖或自称为成吉思汗之后裔是有充分根据的。”

大家正在注意研究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有一具骨架复活了,而且向他们发出声音。这一下大家吓得不轻。段信心里知道可能是蒙面人装神弄鬼:

可朝阳害怕得不得了,他在动漫中看到木乃伊的复活是魔幻的来源,很恐怖。人与人、人与魔的激烈斗争在情节发展上交织地相当绵密,惊险场面迭出让人有些透不过气。还有一种比蟑螂还恶心的甲壳虫,老鼠般大小、老鼠般奔跑,并发出尖利的叫声,能迅速钻进人体内四处嗜咬,看了全身直起鸡皮疙瘩,倒象是某种外星生物。想到这,他赶紧往外跑,结果奋哥、约翰和我都跟随着拼命往外逃......他们好似经过黑夜的长途跋涉,来到了洞口,迎来草原的黎明。那是一轮巨日,浑身赤红通透,缓慢而又坚定地升起,象一位洋溢着无边力量的天神从沉睡中醒来,朝向地平线发出第一声吼叫。脚下的大地微微颤抖,似乎为即将与阳光拥抱而激动不已,广袤的草原随之悸动,隐约有雄浑的节奏在激昂。天空看不见一丝温柔的蔚蓝,黄橙橙的云彩因被光芒穿透而沸腾而绚烂,分不清太阳是在升起,还是在狂野地奔腾。晨曦瞬间绽放,前方的视野豁然开朗......

鬼才在大家惊恐中却豪无惧色,相反,在乱中竟诡异般的发现石壁上的佛龛,他在底座前边发现了一件闪着青光的贡品:稀世珍宝碧玉龙。鬼才仔细辨认,好像是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的一对中的另一个,三星他拉出土的碧玉龙是中国发现的时代最早、体型最大、制作最精美的龙型玉器。据考证,距今约5000年,属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遗物。色墨绿、体卷曲,高26厘米,是一块玉料的圆雕,细部运用浮雕、浅雕手法表现,通体琢磨,光洁圆润。龙体伸屈刚劲有力,长鬃高扬,显得极有生气。有外商出价两亿,可专家说传世之宝无价。

他贪婪的伸手去那碧玉龙,可从她的幽光中通过佛祖的目光反射出两道蓝光,直刺他的双眼,他不知觉的从崖壁上滑落下来,砸中两个密探。两个密探吓得扔下古尸就跑。鬼才和骷髅趴在地下,漆黑一片。他定了定神,回想一下阴界知识,他在无法辨别方向的情况下,用鬼道求生。他用鼻子闻出古洞深处幽深的味道,又像狗似的嗅出洞口阳界的气息,正在他处于阴阳两界之间时,鬼才身边的骷髅古尸坐了起来,拉住了他的手,兄弟般慈祥的给他叽叽咕咕的讲了一个故事。

鬼才真的害怕了,他没想到黑暗世界还有如此奇异的事,他的心好像被摄住了一样,听他说:“他是一个殉葬者,是宋朝末年边戏法的,他采用魔术时空大脱逃,在最后的时候,成功的逃脱了。千八百年来,在古洞中寻不到传人。今天是鬼道佛缘,我将自己的盖世魔功传授给你,当你返回到人间时,你将是举世无双的魔术师。鬼才听罢,心中大喜,他按照古尸的的传授,背熟了口诀,可古尸却轰然的解体了。他拜了三拜,然后摸索的出了古洞。

他坐在草地上自然自语的说:“桃子分析最近二十年体质人类学研究,特别是细粒体DNA和Y染色体方面的进展表明人类同源于二十万年前的非洲。现代人种大约十万前从非洲进入欧亚大陆,其中一支大约六万年前从东南亚开始进入东亚,逐渐演变成了蒙古人种。常染色体研究亦支持上述结论。东亚旧石器时代人骨发现不多,尤其缺乏5-10万年前之间的人骨。新石器时代人骨和现代蒙古人骨骼十分接近,应该属于蒙古人种。它们处于蒙古人种的形成和分化过程中,一般称为原始蒙古人种或形成中的蒙古人种。进入青铜时代,东亚出现了印欧人的踪迹。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东亚是蒙古人种的主要分布区,汉族和蒙古族大体上属于蒙古人种不成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蒙古族和汉族中的非蒙古人种成分。最近的研究表明东亚非蒙古人种不仅存在,而且比重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大一些,时间也比一些专家估计的要早一些。又是奋哥分析:根据四、五世纪罗马人的记载,匈人具有如下的特征:中等身材,较欧洲人略短,有健壮的四肢,粗壮的颈脖,头颅圆形,双目细小,脸面较平,胡须稀疏。阿提拉就是典型代表。匈奴帝国亦称为“百蛮大国”,匈奴民族明显是混血的产物,其中显然包括印欧人种和蒙古人种。不同之处容易引起人民的注意,中西方文献分别记述了不同于自身的匈奴,加起来使我们对匈奴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匈奴包括了部分印欧人,突厥中印欧人的成分可能更大。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蒙古族形成过程中也会包含不少印欧人成分。又是朝阳说:梅维垣认为两个人头像无疑具有高加索或欧洲人种特征,是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东西方互动的有力证据,古代汉语的“巫”和古代波斯的Magus以及英“magician”有某些必然的联系。饶宗颐认为“十”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千余年的西亚哈拉夫(Halaf)文化,并且对中国文字的起源有影响。北京昌平白浮西周墓葬中出土青铜人面像亦有明显的印欧人特征。三星堆的青铜人像与西亚或中亚不会没有关系。约翰说:“历史记载亦表明一些明显具有印欧人种特征的人活跃于中国北方。在汉文史料中月支、乌孙、匈奴形象不同于汉人。《史记.大宛列传》概述了西域大夏、月支、乌孙、匈奴的状况后指出:“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国虽颇异言,然大同俗,相知言,其人皆深眼,多发髯”。深眼多须是西域胡人或印欧人种的特征。《史记.大宛列传》“大月氏”条张守节《正义》引三国万震《南洲志》云:“国王称‘天子’,国中骑乘常数十万匹。城郭宫殿与大秦国同。人民赤白色,便习弓马”。《汉书.西域传》:“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颜师古注曰:“乌孙於西域诸戎其形最异。今之胡人青眼、赤须,状类猕猴者,本其种也。”《晋书.石季龙载记》:“屯据四方者,所在承闵书诛之,于是高鼻多须至有滥死者半。”胡羯或羯胡被认为是胡或匈奴后裔,多高鼻多须。《周书.异域传.于阗国》云:“自高昌以西,诸国人等多深目高鼻,唯此一国,貌不甚明,颇类华夏”。由此可见西域诸胡月支、乌孙、匈奴大都高鼻、深眼、多须,与印欧人有关。都是猜测和臆想,我的人鬼对话是最真实的。”

还好,洞口不远,大家正在等着鬼才,他们会合了。

段信说:“我们是一伙盗挖死亡之城的狂人,已通过死亡之书将木乃伊与他的骷髅情人复活了。”

朝阳说:“宝物的神秘色彩永远都是迷人的,即便是普通老百姓也都会偶尔做着寻宝发财的美梦,再加上融合了时下最有噱头的流行元素,自然可以吸引到更多人的追捧。在寻宝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正邪两方对立所带来的感官刺激,约翰英俊高大的形象背后那时而坚强时而脆弱的心灵,山穷水尽后的一缕阳光,与纯子荡气回朝、缠mian悱恻的爱情等等”

灰鸽骂了一句,神智反到恢复了正常。他说:“寻宝给我们编织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境,让我们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有宝藏,或许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上,散落着各种宝藏,犹如夜空中的繁星,神秘而不为人知。其实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心中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宝藏,或人或物。而人这一生又何尝不是一次寻觅宝藏的过程呢?我们一直都在寻觅对自己而言最宝贵的东西:权利、爱情、财富抑或是其它之类。而寻宝过程也以它特定的环境、人物、故事为我们构架了一个个神秘而冒险的寻宝之旅,带给了我们刺激,震撼或是喜悦悲伤。”

奋哥说:“你说的太好了。宝藏的秘密永远都是这么的吸引人,无论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成吉思汗陵墓也许有着数以万计的宝藏,也许有着恶毒的诅咒,也许藏着一具具木乃伊,于是为了考古、为了寻宝,不同的人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到了这片土地上,开始了他们漫长的征途,而他们要面对的除了稀世珍宝的诱惑,还有死亡的威胁。可是当他看到有些人的自私与恐惧的时候,还有当他看到有的人同甘苦、共患难、相濡以沫的时候,人们会绝望的,一千年后看到的爱情不过如此。”

朝阳说:“英雄的身边自然不能少了插科打诨的助手、打情骂俏的花瓶美女、貌似精明的对手以及紧追不舍的警长了,再配上高科技的应用,节奏随即变得相当紧凑,一环扣一环。不过同样是在寻宝,这是电影世界里的寻宝。而50年前由长沙土夫子(盗墓贼)出土的战国帛书,记载了一个奇特战国古墓的位置,50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他的笔记中发现这个秘密,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贼前去寻宝,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古墓竟然有着这么多诡异的事情: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堪比鬼吹灯的好文……”

段信装作恐惧的说:“我们回去吧!走得越深,陷得越深。”看来叛徒也有名言。

奋哥建议大家是否一起到内蒙中部,先安顿下来,然后再分头去查访,这样就多了五条线索。大家一致同意。

灰鸽在人才网上查到:乌兰察布一个农业高科技马铃薯公司,正在招聘各类人员,他拨通了网页上的电话。对方的声音是一位中年男子,四十多岁,语调温和诚实,有着儒家风范。他像演戏似的说我们已经毕业一年多了,还有些工作经验,能够在你们那长期工作,他对我介绍的几位学生的情况特别满意,自称董事长,又报了名姓,欢迎我们过去。他们就去了乌兰察布市。

在火车上,奋哥又传授约翰盗墓的另一派,叫作秘笈派。他说:”在中国盗墓史上,有一盗墓动机可以称为“秘笈派”,它是“寻宝派”下面分出来的,盯上的是陵墓内书法秘笈神符一类“软货”,要的不是随葬金银。“秘笈派”盗墓贼,多是文人所为,即所谓“雅盗”。三国时期的大书法家钟繇,就“雅盗”了一回,盗取另一大书家韦诞墓中的《笔势》。仅这一次,钟繇成了盗墓“秘笈派”的代表人物。”

约翰大为高兴,他对“秘笈派”是情有独钟。他催着奋哥给他讲钟繇。

奋哥不慌不忙的说:钟繇字元常,三国时颍川长社(今河南省长葛市)人,一代文儒,《三国志》为他立了传。对钟繇,不少人可能觉得他纯是一位文人,实际上他首先是官场上人物,更贴切点说,是个御用文人,在三国时期,声名显赫。

钟繇的书法水平相当高,字写得实在太漂亮。在今天书法爱好者必练的楷书方面,钟繇的造诣最深,承袭了东汉隶书的遗风,八分开张,左右波挑,势巧形密,自然古雅。可以说,一笔好字掩盖了钟繇一生的政绩。

钟繇这位名人,怎么会与盗墓贼联系了起来,可能不少人都会有怀疑,但事实就是这样。

钟繇盗墓一事见于东晋虞喜的《志林》:“钟繇见蔡邕《笔法》于韦诞坐,苦求不与,捶胸呕血,太祖以五灵丹救之,诞死,繇盗发其墓,遂得之。”

朝阳说:“《笔法》就是通称的《石室神授笔势》。”

鬼才说:“为什么钟繇会对一本书这么喜欢,喜欢到要去盗墓?《笔势》的作者是蔡邕。蔡邕不仅是大书法家,还是中国古代书法理论的祖师爷,传世书论有《篆势》、《笔赋》、《笔论》、《九势》等,尤其是《笔论》和《九势》,在中国书论史上zhan有重要地位。可以说,蔡邕的书法观点是中国书法的理论基础。

因此,《笔势》一直被视为书法理论的经典论著,如练字时要“藏头护尾,力在其中”的基本要求,便出自该书中。钟繇和王羲之,这些魏晋大书法家,能够自成一体,流芳永世,据说就是先后得《笔势》真传,悉心揣摩而成。

因为《笔势》这么有价值,这么重要,这才惹出了一段“钟繇盗墓”的传奇事故。”

奋哥说:“对,《志林》所记钟繇盗墓一事,是目前流传的钟繇盗墓的母本,后世许多版本都由此演绎而来——

有一次,钟繇到韦诞家做客,见韦诞家的茶几上有蔡邕的笔法秘诀《笔势》一书,钟繇当即两眼发光,一睹为快。书中的观点句句精准,钟繇看罢茅塞顿开,却意犹未尽,婉转向韦诞表示,想借回家拜读一下。因为这是绝本,太珍贵了,韦诞舍不得,不愿出借。钟繇提出重金收购,或是以自己收藏的名家绝品交换。但是钟繇说了一大堆好话,韦诞死活不松口。

下面发生的,就是《志林》所说的,钟繇苦求不成,气得当场吐血,昏死过去。钟繇是魏氏集团中不可或缺的核心人物,正是用人之际,曹操闻讯后,立即派人带上自己的灵丹妙药“五灵丹”,前来抢救,钟繇这才缓过气来。因为此事,钟繇对韦诞一直耿耿于怀,图谋得到《笔势》。

机会终于来了。古人死后喜欢把自己最心爱的物品,陪葬到墓里。韦诞死后,同样不能免俗,把《石室神授笔势》等一批墨宝真经,当作随葬品带入了自己的墓中。钟繇听说后,心中窃喜,遂策划盗墓。于是,他花大价钱请来了当时有名的盗墓贼,终于将《石室神授笔势》搞到自己手里。

灰鸽说:“这个古老的故事没有鉴宝节目刺激盗墓,你们不要以为只有男人才热衷于这种寻宝的冒险之旅,相信不少人都会更加了解“巾帼不让须眉”这句话的含义。女人是拥有着极具诱惑的性感身材,眼神中有不屑一顾的光芒仿佛再向全世界宣告自己的出类拔萃,一般都身穿紧身衣的自然身手不凡,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威武彪悍的男士们。”

约翰色迷迷得看着桃子,心想,学院攀岩队的女选手就是有魅力,浑身散发着一股野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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