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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再起(1 / 1)

<>因为害怕被阿坎的人给盯上,而连累到亚历克斯大叔一家。约翰将自己所担心之事,告诉了亚历克斯大叔。并在其帮助下,隐匿于一辆黑色的皮卡中。等到了午夜,亚历克斯大叔便载着约翰上了山,把他带到群山之中被密林所覆盖的一间小木屋里,这间小木屋里面堆满了各式装备,有枪有炮,也有许多子弹,甚至还停放着两辆军用吉普车,原本就是亚历克斯大叔用来存贮货物的一个货仓,平时有交易的时候他也会在这歇个一两晚,所以这的生活设施非常的齐全,有厕所也有床,虽然只在堂屋有一盏灯,但也足够用了。而由于这片山区距离繁华的海港相当近,基本上每座山上都有一座信号塔,以及无数的电线和数据线,所以在通讯上根本不成问题,前几个月亚历克斯甚至还买了台电脑放在屋里,而在堂屋后面还有个有五六米高、两三米宽,由红砖和水泥堆砌的相当简陋的仓库,里面有米也有面,甚至还放置着上百斤的啤酒,平常每年到夏季亚历克斯大叔便会带着那两个孩子到这住,所以各方面的条件都相当的完备,也不需要多准备什么,而这甚至超过了约翰的期待相当之多。

这几天约翰在山上过得相当轻松,他早上就拿起鸟枪,身上跨个里面装满了子弹的绿色的挎包,在山野里到处转悠,期望能碰到什么好的猎物,譬如说野鸡或者说野兔,当然如果有野猪或者说是麋鹿,他也依然乐意跟这些大块头玩玩,等玩够了再把它们射杀,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就就地烤烤吃了,等吃够了再躺在草地上歇会,睡醒了再跑回去。如果说天色太晚的话,且还没有什么收获,他便会在林子里待一晚上,只有能抓到只兔子或者是猫头鹰,或者说但凡能烤两下便可以果腹的食物,他才会罢休。多年在密林同沙漠中作战的经验,令他习惯了和猛兽们生活在一起,并保持和谐,更可以在那些狗熊或者是狮子,这些庞然大物的威胁下,既捕捉到食物,又可以不招惹它们,完完整整的脱身。况且,在中东那片地界,到处都是蝎子和一口下去就足以让人毙命的毒物,白天要和那些荷枪实弹带着头巾,高喊着一些充满宗教意味口号,叫嚷着要拯救世人,却像个刽子手,不管是妇女还是幼儿乃至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只要和他们信仰不同,一概格杀勿论的伪善者,晚上想要休息,却只能在残檐断壁里舔息一会,而且在这种半荒漠化的地界,指不定就会有些身上带刺,牙齿带毒的小玩意给你来一口,就这他都活下来了。而在这种没什么大毒物,至多林子里可能有几只笨重的大灰熊的丛林,又算得了什么那?

今天大雨倾盆,风声凛冽,坐在屋中往外看甚至还能瞥到晴天霹雳。山上的地很滑,泥土被冲刷的和雨水一起混成浆糊般的凝脂状沿着山上的斜坡往下流,那些小树一棵棵被大风挂的直接被拔了起来,至于那些大树也好不到哪里去,不单枝叶被吹散到地上,被雨水拍打的不成样子,一些年月太久,树干已经腐朽,本就没分生命力的上百年甚至是千年老树,则是直接在大风摧枯拉朽的摧残下,直接被拦腰截断,或者是直接轰然倒地。而现在已经是晚上六七点了,昨晚约翰跑到山里,跟一只矫健的麋鹿斗智斗勇,这个小家伙跑的相当快,前后甩过了身手矫健的约翰有两个山头,但最后他它还是在从一片林子里跑出去,跑到山头上的空旷地带后,被早已埋伏好的约翰,一枪给射杀了。为了对付它,约翰从上午十一点左右,一直追到晚上黄昏时分,可把他给累坏了。因为他昨晚回去洗了个澡,便直接躺倒在床上,一睡就是一天一夜。

这种天气,如果不是有什么必须要离开的大事,是不宜出门的。与其现在出门打猎,倒不如直接从冰箱里拿点什么煮煮吃了,简单又省事。——约翰在刚起床后,打开窗户,看看了外面的天色,便得出了这么个结论。于是他便从冰箱里拿出块兔子肉,放在锅里煮了一会,再拿出来在上面简单放些作料,直接切成小块,拿在手上吃。

“挺顺利的,就是太顺利了点。”约翰把手中的餐盘放到桌上,从床上枕头边放着的一大卷纸众,随便撕了一些,把嘴擦干净,又把他那油乎乎的手给擦了两下。等他跑到卫生间洗手的时候,他的心中,突然有了一些不好的预感。按道理说,之前他同郭明,简单的与阿坎有了些摩擦,这家伙就能把他们逼到绝路,无所不用其极的去打压他。而在差不多一周前,他大闹阿坎的仓库,甚至把那给烧了,还让那孩子给阿坎腿上来了一枪,这个斤斤计较的狠角色,就真的心甘情愿的会善罢甘休吗?

刚好闲来无事,约翰便在洗干净手之后,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开始分析了起来:“这些天,我消失了。按照阿坎那家伙的脾性,他如果找不到我,便会找跟我亲近的人。亚历克斯大叔,他是肯定很难找到的……”忽然,他想到了经营车行的祥叔,虽然他与祥叔之间的关系,更多的只是上下级,平常没说过几句话,但在之前阿坎就派人找到了祥叔,并在车行大闹一场,保不齐,这家伙会再反扑那?他越想越怕,便从床上坐了起来,翻出枕头后面藏着的手机,给祥叔打了个电话。

“嘟……”——“嘟、嘟、嘟……”——约翰一而再再而三的在手机上输入祥叔的手机号码,前前后后有将近十分钟,可是那边一直都没人接通。祥叔是个相当守时的人,而且手机常年放在身上,只要有人给他打电话,他肯定会马上接的。这一次,约翰想,这可能意味着,祥叔遇到麻烦了。而这,正好印证了他的猜想。

“这个狗.娘养的黑煤球!”约翰猜想,这些反常的讯号,就是意味着阿坎又再一次的行动了。而他在之前也抱定决心,要把这个大祸害给除掉,只不过在那时候,他不想和这个人渣同归于尽,否则他一定会在那晚当场就杀了他,哪怕要面临数十年的牢狱之灾,甚至是死亡的宣判,也绝不后悔。但这一次,如果这个人渣,敢毁了祥叔的女儿以后的人生,他也会以牙还牙,毁了这个人渣的人生。于是他打算今晚再给这个人渣来个突袭,给他些颜色看看,再慢慢玩弄死他。他从床边的衣柜里,翻出一件绿色的皮夹克套在身上,又找了个灰色的绒线帽戴在头上,拿出那个绿色的挎包,往里面塞满了枪,准备离开。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电话又响了。

“约翰,是你吗?”电话那头是,祥叔的声音,周围的环境音很嘈杂,有汽车行驶的声音,也有人们交谈的声音,看样子祥叔现在该是在车站,他们很可能是要离开这——约翰如是做出此种猜想。

约翰把手机紧贴在自己耳边,很是焦急的问说:“祥叔,你们没事吧。我看你这么长时间不接我电话,我以为你们出事了。”

“没什么,我们打算离开这了。这座城市,不欢迎我们了。”

“不欢迎你们!这座城市不欢迎你们,还是阿坎不欢迎你们?”

“我要是再年轻二十岁,这孩子还没出生,我就跟你们一起闹。可是我是有家庭的人,我要顾家。既然人家势力那么大,我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祥叔的声音,听上去很苍白。约翰猜想,他一定是大伤元气了,那个车行卖出去的钱,该远不如当年投入进去的多。

“怎样都好,等你们安顿好了,记得跟我说说。”约翰相当轻松的笑了笑,依靠在柜子上说。“你们只要没事就好!”

“啊,不要。请不要,求求你们了……”——“老头子,滚吧!”——“嗡!嗡!嗡……”首先,约翰听到的是木头敲打在人头上的声音,那是“庞!”的一声巨响,跟着便是祥叔和一群小青年交谈的声音,最后则是几辆摩托车开走的轰鸣声。

祥叔在大雨中,傻呆呆的看着那群人把自己的女儿带走,他的头发被打湿了,眼睛也被那些人给摘了下来,狠狠的扔到地上,给踩碎。

“祥叔,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告诉我,祥叔,快告诉我啊!”电话那头,约翰在歇斯底里的喊叫着,他相当的愤怒,简直想直接飞过来,拽住那群人直接就打。“是不是阿坎的人,是不是啊?”

“他们把洁伊给带走了!”晃了半天神,祥叔才反应过来,他拿起手机放到耳边,跟丢了魂似的念叨着说。“他们是冲着你来的,你快跑吧,不然连你也都要受到牵连。我知道这些人的品性,是杀无赦的。你快走吧,走吧……”

“祥叔你放心,我一定会救她出来的。那帮人给你打电话的话,你就告诉我她们说的什么,懂吗?”约翰讲完,便把手机收了起来,放到了皮衣内袋里,然后从床头柜里拿出个手风琴,放到嘴边吹了起来。他边走边吹,眼神格外的坚毅,这一次他不会再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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