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大绿找茬(1 / 1)

“部落很好,阿色死掉了。”赢烬说了前面两个。

“死了?”楚宓惊讶,他就这样死掉了?

“他是被一群,驱逐在部落外的人杀的,这些人不属于任何部落,属于游鬼。”赢烬给楚宓说了游鬼的由来。

又摸了摸楚宓额头,“睡吧,游鬼的事情我会处理。”、

“我天天躺着都要发霉了。”楚宓瘪嘴道。

“乖,等身子骨好了,我在带你去采集。”看着楚宓虚弱的模样,赢烬拿出她最喜欢去采集的事情哄她。

“那一言为定。”楚宓这才乖乖躺下睡觉。

她本来以为自己没办法很快就睡着,没有想到躺着闭上眼睛,一会就睡着了,手机是最好失眠器。

……

前两天伤得重,又失血过多,导致楚宓特别虚弱。

赢烬就变法子给楚宓进补,希望楚宓可以恢复精神。

经过赢烬不懈努力,楚宓身子骨好了很多,气色也红润不少。

……

躺了好一些日子,上厕所是最尴尬的时候,今天她身子好一些,想偷偷一个人去解手,就被赢烬给按床上。

“我想去解手。”楚宓开口道,看人不解又重复了一下,“是去上厕所。”

赢烬点了点头,抱着楚宓去。

“我伤好很多了,我自己可以。”楚宓不想让对方抱。

“你以前说了,不方便的时候,就别拒绝我的帮忙。”赢烬受伤的时候,楚宓就拿着话堵自己。

堵得楚宓都没话说,说了就是打脸自己,为了不打脸她只能够妥协。

厕所离开老远,旱厕还是楚宓来之后挖的。

旱厕的味道很上头,楚宓上好就出来。

赢烬抱着楚宓去洗手,还带了一张毯子,盖在楚宓腿上,给楚宓洗毛巾擦脸洗手。

他细致入微的照顾,引来了不少人妒忌甜萌了。

远处有着一个满眼怨恨的女子,楚宓还有着一面之缘。

女子紧紧的咬着自己的手指头,盯着楚宓跟赢烬,手指头都不小心被咬出血了。

“大绿。”另外一个女孩叫了咬手指头的女孩,“大绿,我们快点去采集,还得赶回来交差。”

大绿不是别人,她是阿月的狗腿子,还推楚宓戏水。

在阿苏的妹妹阿绿来后,她就被别人改叫大绿。

她不喜欢这名字,奈何部落的人不理会,她们更加偏向跟楚宓交好的阿绿。

她厌恶楚宓,她不过就是靠着神明垂爱,才得到赢烬,赢烬一定是被楚宓蛊惑了,她这肥猪,什么德行他们所有人都知道。

就算神明赐予了她美貌,她也是一个垃圾。

她都没有得到的男人,凭什么一个肥猪赢烬拥有。

她喜欢赢烬,她为了可以跟赢烬近距离接触,都愿意如同奴隶一样任由阿月使唤。

别人都说她是因为被阿月救了才忠心耿耿,其实不对,她是因为喜欢赢烬,才会听阿月的话。

推楚宓下水,也只不过是因为,这死肥猪配不上她的男神。

阿月不由自主想到曾经,那时候的赢烬帅气迷人。

小麦子的肌肤配上强有力的肌肉,让她心动不已。

……

她感激阿月!

因为阿月说了,“如果哪一天赢烬喜欢你,你跟我说一下,我一定成全你们,让你做他的情人。”

强者都有着情人,部落首领就好几个,大绿喜欢赢烬,她想如果可以成为赢烬情人,她死都愿意。

楚宓见周围的目光都看向自己,羞涩的开口道,“我们回去吧。”

少女娇羞的脸庞,就跟落日余晖,美艳诱人,让赢烬不由自主抬起她的下巴狠狠亲了一口。

被亲得模模糊糊的楚宓,瘫软在赢烬怀中。

赢烬心满意足,才弯腰把楚宓给抱起。

回家的路上,大绿跑来娇羞的看着赢烬,“阿尽,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阿月身边的阿绿。”

“不认识,另外我叫赢烬,不叫阿尽了。”赢烬冷声回答道。

远古所有人不认字,撞名很正常,至于大绿她真不记得。

“不记得吗?”大绿神情失落,目光看向楚宓早已经没有娇羞。

大绿怨毒的目光让楚宓想起来了,她是阿月的狗腿子,推两百斤自己下水的人。

“楚宓姐姐,我听说你病了,我好担心你。”大绿一脸担心的神情道。

“你上一次推我下水,要我命没有这样想。”楚宓又不是蠢货,对她有恶意的人,滚蛋。

虚与委蛇,她词典里头没有过。

“你推她下水了。”赢烬目光一寒的看着大绿,想到自己受伤的某天,楚宓狼狈的模样。

“楚宓姐姐,我是不小心的,你为什么要因为这事情处处刁难我。”大绿呜呜地哭。

楚宓察觉大绿绿茶段位还挺高,于是埋头在赢烬怀里头哭,那微弱的声音,完胜大绿那小绿茶。

大绿脸色铁青,“赢烬哥哥。”

“我跟你不熟,你也该找男人的人。”赢烬一脸冷漠,“另外,怎么推她下水的,你自己跳下去。”

赢烬一开始就说了要护楚宓无忧,就算他没有爱上楚宓,他也会履行承诺。

欺负自己保护的人,当自己不存在。

大绿被赢烬的话伤得哭了,又看赢烬将楚宓如珠如宝一样抱着,她再也承受不住。

哭着跑开,才跑没有几步,就被赢烬一个石头踢过去,正好砸在小腿上,小腿刺痛让整个人往前倾斜进水里头。

“解气了?”赢烬盯着怀中假哭的楚宓。

“嗯,解气了,她推我下水,你替我出气,没毛病。”楚宓没有被揭穿的尴尬,反而理直气壮道。

赢烬见楚宓说的如此理所当然,虽然不想参与女人的纠葛,“嗯,没有毛病。”

自己的女人当然自己宠着,谁欺负了他打回去,不管男女。

……

回到泥砖房,赢烬给楚宓去炖了另外两只小鸟。

看楚宓吃得欢快,“喜欢,我再去给你抓。”

“不划算。”爬树去抓鸟,要摔下来得不偿失。

她又不是吃货,真没有必要为了一口吃的,让赢烬去冒险。

“哦。”赢烬漫不经心,抓鸟对自己来说费不了神。

远古的男人,脚趾骨比现代人更加发达,爬树其实就跟走路一样。

脚指头抓住藤蔓,也可以跟手掌一样灵活。

楚宓难得喜欢,身为她男人这点小事情得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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