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眼所不见(1 / 1)

让时间回到前世,离开林双绛的视角,看看她死后发生的事。

以及她意料之外,关于林双鹿的故事。

何应诺坐在审讯室里。

他因涉嫌一起蓄意谋杀而被抓捕。

在和林双绛分开后的第三天凌晨三点,他被一阵敲门声惊醒,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群人便夺门而入,将他反手压制在床上。

透过纱窗看到,楼下停着两辆警车,红蓝的警报灯一闪一灭,在昏暗的夜色里异常分明。

他很错愕。

又似乎早有准备。

但是当对方说道“蓄意谋杀”时,他所有的镇定都显得太过天真。

实木方桌上是一圈又一圈的杯痕。

或浅或深。

不知道审讯过多少人,而其中又有多少人和他一样,脑子一片空白,只是盯着水杯里的蒸汽和桌面的痕迹,寻找一种虚无的寄托感。

绿色的铁门打开。

进来三个警察。

一个站在门边,手放在腰间,眼神既狠又冷。

另外两个警察一老,一少,拉开椅子坐在他面前。

年轻的那个做着笔录,时不时插嘴问两句话。

老警察盯着他的眼睛,一直反复问他最近两天干了什么,见了什么人。

过了两个小时,何应诺看了看手表,马上就六点了。

可是两个警察还是反复问那几个问题。

“我说过了,前天我和朋友去了一个农家乐。”

“那个人是谁?”

“都说了是朋友,别人的**也要问吗?”

老警察沉默地盯着他,年轻警察呵斥道“老实交代!”

他眼皮开始打架,可是心中却总有一种隐隐的不安徘徊不去。

“你们谁能跟我讲讲,为什么抓我来?”

一直表情淡淡的老警察有些似笑非笑,让他头皮发麻。

“你不知道为什么?”

“你觉得是为什么?”

接连两个问题下来,何应诺出了一身冷汗。

“你们抓人总该有个交代,阴阳怪气的说话是什么意思?”

年轻警察张口想说些什么,被老警察阻止了。

依旧是淡淡的眼神和淡淡的口气。

“前天傍晚八点,一个中年妇女在公园遛狗,狗嘴里叼着一块肉,她怕狗乱吃东西便让它吐出,那是两只人的手指,中指和无名指,无名指上戴着一只铂金钻戒。”

年轻警察拿出一张照片。

两只手指孤零零地躺在画面中。

青紫色,被水泡得有些发胀,对了,这几天雨下得厉害。

戒指在无名指上,紧箍着一圈肉。

恐惧,有时候并非要身临其境。

得益于科技的发达,很多即时传输的技术,让亚洲人享受了欧洲的足球和大洋彼岸的篮球比赛。一边白天,一边黑夜,可以因为同一个进球而庆祝,也可以因为同一个失误而扼腕。又比如突发新闻现场,总是在大荧幕上轮番播放,还加上了不知道是哪请来的人不痛不痒又一本正经的评论。

可是恐惧,必然因为加工而更加出色。

特别是时间的魔术。

比如运用蒙太奇打乱时间线的恐怖电影,总比一根筋的叙述让人更加不安和怀疑。

又比如鬼故事,现场气氛使然也许会让你跟着尖叫。但总归要多年以后的深夜,你某根纤细的神经又被它潜移默化拨动得差点窒息,才能呈现出一种延展的恐惧。

现在这两个手指也是一样。

如果你在它们被切下时看到,可能只会感同身受地觉得疼,然后心里嘀咕“捡起来应该能接回去”,于是你的恐惧就被转移了。

而现在他们经过了两天雨水的浸泡,变得发白发胀,早已经丧失了新鲜肌肉的质感。

但是留下的恐惧却开始深刻。

特别是当你认识这两根手指的主人,甚至在不久之前你们还见过面。

生命被物化,所有与之相关的感情,都无处安置。迷茫与悔恨将同时到达你的大脑,与现实形成的反差足够让一个人疯掉。

何应诺死盯着照片,他脸上展现的震惊和恐惧已经超过了演技的范畴。老警察有些失望,他见过太多真正的罪人,虽然他们并不是每一个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还是给了他足够的经验去辨别一个人是否在惊讶。

大部分人见到这样的照片,都会先感到恐惧,除了少部分表达性人格障碍和反社会人格。直到他们辨认出这是他们认识的人,才会感到震惊。

何应诺又问了一个问题。

“她死了吗?”

这让他的嫌疑又轻了一点。

只要找不到足够有力且无法推翻的证明,老警官几乎可以确认,不用一个星期他就能全身全尾地从这个地方出去,而他们又将进入漫长的调查取证。

“从目前找到的残肢来看,不可能活着。”老警官摇了摇头。

年轻警察翻动着卷宗,他问。

“你要看吗?那些照片?”

如果何应诺现在抬起头来,几乎就可以看到他脸上的愤慨和鄙夷。

愤慨是为那亡命的女子。

鄙夷是给面前的“做作”的男人。

从现在搜集到的一些线索来看,这男人背着未婚妻在外面和小三有了孩子,而且,想到这里他冷笑了一下,这个男人还试图将两人公司中女子的股份偷偷转移。虽然两人还没结婚,没有法律认可的约束,但是这种靠着女人发家又反手落进下石的男人,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算是个男人吧。

何应诺把视线从水杯转移到老警察身上。

“能再给我一杯水吗?”

“不是还有吗?”

“已经冷掉了。”

对方挥了挥手,示意人给他重新接一杯。

等到那泛着热蒸汽的水又上来,何应诺才像是溺水的人上了岸。

“她不是我杀的。”

“现在我们还不能下定论……”

“不,你们听我说,我没杀,你们不必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说到这,他深吸了一口气。

“我从来没有想过杀她……还有,你们能把戒指给我吗?”

老警察摇了摇头,“现在不行。”

其实,如果何应诺不是凶手,那么这个案件侦破的几率基本是零,他们已经分批找了其它嫌疑人进行审讯,不在场证明都很充分。

没有一个人,像现在这个男子一样作案动机那样显而易见。

这是目前唯一的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忽然,何应诺像是想起什么,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

“我有一个情人,她想和我结婚……”

“就是和你一起去农家乐的那个吗?”

何应诺摇头。

“那是另一个……情人,她还是个学生,不关她的事。我说的这个生了孩子,现在逼我逼得很紧……”

年轻警察把笔放下,终于忍不住问何应诺。

“那么多女人你应付得过来吗?你不喜欢被害人,怎么不干脆和她断绝关系?”

何应诺突然狠盯着他。

“不可能!我们不可能断绝关系!”

老警察敲了敲桌子,让何应诺冷静下来。

“她已经遇害身亡,从科学的角度看,你们现在没有关系了”老警察看着他,皱着眉,忽然想起了点什么“但我们会调查你和这起案件到底有没有关系。”

说完便站了起来。

“你好好想想吧。”

两个人都走了出去,只有那个在门口负责把守得留了下来。

又剩下他和一杯水对峙。

明明眼皮已经重得无法支撑下去,可是脑袋却越来越清醒,往事像跑马灯一样纷踏而至,各种各样的林双绛重叠站在他面前。他曾经以为他懂得她的每一分每一寸,但似乎不是这样,她像是一个有意识的木偶,虽然那些控制的线在他手中,可是却永远无法得知她在想什么。

如影随形的窥视感,让他的愧疚和心虚都更加肆无忌惮和刻意做作。

可他又是那样的无力,比如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像是出了轨的火车——他从别人的口中得知她死亡的消息。

他握着杯子,滚烫的杯壁已经变得温和,再过不久,又会归于冰冷。

她的身子是否还会热起来。

何应诺忽然好想冲出去,寻找每一块支离破碎的她,拼合记忆力鲜活的林双绛。

随即又自嘲地笑笑,连警察都无能为力……

腹部绞痛,让他一阵一阵地抽搐,五脏六腑仿佛要从身体里逃出,口腔里弥漫着血腥味,是了,他不小心咬到了舌头,再重一分,或许便从此无法开口说话,或者,干脆也死掉好了。

看守的警官,先是冷眼看他倒地。

直到确认他翻白眼和口吐血沫都不是演技之后,才按响了警报。

这没什么好意外的。

多数在这个房间里的人都会自残或者企图伤害审讯的人员。

“犯罪嫌疑人忽然晕倒在地,身体抽搐,急需救护。”

冰冷的声音传来。

何应诺最后的视野里,是担架,和摇晃得乱七八糟的世界。

老警官出来之后,一头扎进了档案室。

他接手这个案件时,上面只说是个恶性分尸案件,让公园附近的居民很恐慌,媒体那边闹得人尽皆知,舆论的压力也很大,要尽快破案。

进了刑侦组十几年,最头痛的就是分尸案,特别是这种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有时候连受害人身份都难以辨别的。杀人碎尸,若非深仇就是变态。

可是这一次却有些奇怪。

受害者的眼睛,即便已经浑浊,但却似曾相识,让他坐立不安。

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是直觉这个东西,特别是老警察的直觉,总是有根可寻的。特别是“她”最后定格的眼神,淡淡的、愉悦的,若非他识尸无数,怕是要漏掉那隐隐的嘲讽。还以为是苦行僧最后割肉喂鹰修成正果。

很久以前——警察的时间总是异常漫长,因此可能时间跨度并不长。他经手一个牵涉到密宗的案件,被害人家里便放着这样一幅画,说不出的怪异。

林双绛。

她的亲族没有案底留下。

剩下的线索,便是和她关系最复杂的何应诺了。

何应诺的母亲早年便因为他父亲酗酒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而他爹何三多虽然喜欢酗酒,但是也没有案底留下。

只是一个报警记录,值得注意。

老警察接着往下翻,往事也渐渐浮出水面。

十几年前他还是个片警,负责江市的城中村,那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个小女孩哭泣的声音,她在电话里一边哭一边说,“警察叔叔求求你,救救我……”他问她发生了什么,她只是一个劲哭,到这里他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

尚未改建的城中村,居住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很强。又因为居民修建的民房参差不齐,给犯罪分子留下很大的施展空间。

那时候老警察才三十不到,老婆刚给他生了个女儿,这边接到小女孩的报警电话他心里一凉,也没多问,就按着地址骑着摩托车去了。

何家巷47号。

城中村这边早些年真是个村,村里有几个大姓,其中一个便是何姓。

他骑着车过去,也没拉警报,附近出来看热闹的大部分也姓何,别过会儿真出了事,七大姑八大姨表兄表弟闹起来耽误他办案。

敲了敲门,一个干瘦的男人开了门。

一见是警察,他有些惊吓赶忙说,“是楼上房东不关我们的事,我是租房子住的,什么也不知道。”

这是一栋四层楼的老式民房,前面有个院子,放着几根竹竿晾衣服。一个妇女正抱着小孩在来回踱步,小娃娃眼里含泪,显然刚才哭得很厉害,那妇女嘴里念叨,“这真是作孽啊,作孽啊。”

“发生了什么事?”他问道。

那妇女左右看了看,才凑上前来说,“房东吃酒发疯,三楼住的学生娃儿怕是遭殃了,刚刚叫得那样厉害,真是作孽啊作孽。”

他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干瘦男子,想问他作为一个男人怎么不去帮助一个小女孩?对方一接触到他的眼神,急忙躬下背去,似乎在逃避什么。

老警察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下。

这地方就算是当街抢劫,也没人会过问。

楼道顶白织灯的灯光微黄,几只飞蛾在扑闪。

这橘色的光和生锈的铁栏杆,让人感受到一种枯萎。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一步一步踏了上去。

酒鬼的嘟囔,隐隐的啜泣。

那个不满十五岁的女孩披着一床老式的鸳鸯被单,蹲坐在墙角。

她说,“叔叔,救救我。”

到这里他才想起来,这何三多就是当年的“何老三”。

而这身首异处的女子,就是那个可怜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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